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然而,这一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却常常因为底层业主的担忧而引发纠纷。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加装电梯 的相邻纠纷案件,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治样本。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李某作为某小区10栋2单元101室业主,因担心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通风、采光及价值,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然而,法院经现场勘验和审理后认为,涉案电梯的增设依法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完成了报建审批手续,且电梯施工完毕后亦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增设电梯工程手续合法合规。同时,电梯连廊为玻璃外挂,并设有推拉窗户可开窗通风,对室内房间的光线遮挡较少,且涉案电梯加装在房屋西北向,房屋主要通风、采光点均不在电梯井位或电梯井毗邻、四周可辐射的空间,加装电梯并没有明显影响原有房屋通风、采光条件。此外,因涉案房屋存在架空层,李某出行实际亦需攀爬13级楼梯,目前李某所在的101室仅搭建电梯连廊平台,施工费用已实际缴纳,后期李某可完成101室电梯连廊建造并使用电梯,李某实际能从加装电梯中受益,且李某并未支付电梯加装费用,实为已对其进行了补偿。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体现了法治的公正与合理。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工程,旨在提升高层住户的生活质量,特别是为“一老一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出行便利。然而,这一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底层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加装电梯确实对底层业主的居住环境、出行方式乃至房屋价值等方面造成了负面影响,那么应给予底层业主一定的补偿。这既是法治精神的体现,也是邻里间友好睦邻、互让互谅、公平合理原则的实践。
法官提醒,面对加装电梯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各方当事人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既要保护多数业主加装电梯便利出行的权利,也要保护因加装电梯致使权利受损的少数业主利益。底层业主是否可以因加装电梯主张补偿,应根据加装电梯对底层业主造成的实际影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底层业主未从加装电梯中获取任何益处,却要承受加装电梯带来的不利影响,则可依法支持一定补偿。
这起案件的审结,不仅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纠纷提供了法治解决方案,也彰显了法治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的城市更新和社区治理中,我们应继续秉持法治精神,以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类似问题,共同营造舒心便利、邻里和睦的生活环境。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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