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日常出行、晚年生活,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8月28日,从南昌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展情况介绍暨《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新政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至今年7月底,南昌市历年累计已完工加装电梯640台。为加速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南昌市出台的新政策主要在申报范围、利民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南昌累计已完工加装电梯640台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凯喜介绍,南昌市自2019年系统性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历年累计已完工加装电梯640台。其中,2024年新增完工59台,正在施工74台。
他还提到,2023年,南昌市组织开展了南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宜性评价工作,并形成了《南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宜性评价报告》,共涉及南昌市中心城区住宅单元21190个。经评估,技术上适宜加装电梯的单元总数为6768个,较适宜加装电梯的单元总数为7426个,难以加装电梯的单元总数为6996个,适宜和较适宜的单元占了总比重的67%。有需要的市民群众可到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或社区查阅以上评价成果。
加速推进加装电梯南昌申请范围扩大
新政策已于今年8月17日起实施,2019年印发的《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旧政策)同时废止。此次印发的新政策对旧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
●范围扩大:双2/3参与表决,双3/4表示同意,即可具备审批条件。
旧政策要求“申请加装电梯必须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新政策调整为“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协议”,可简单识记为“双2/3参与表决,双3/4表示同意,即可具备审批条件”。
考虑部分安置房无不动产权证又有加装电梯需求,本次新增了“安置协议”可作为房屋合法权属证明的内容。
●程序更完善:避免返工或停工。
为避免少数项目存在未开展地质勘察导致返工或停工等现象,新政策增加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前应核查原有建筑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资料不全的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同时对原实施程序进行整合调整,将原“施工图设计”“安全鉴定”两个部分内容合并进“编制方案”程序中。
●政策更丰富:“加梯”资金的获取渠道增加。
新政策明确,业主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总额不超过电梯加装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个人出资部分申请使用额度不超过首期交存资金的50%,提取公积金应在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同时,新政策明确,平层入户的电梯,因加装电梯必须适当增加住宅使用面积时,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加装电梯后新增加面积为业主共有,但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调整各业主的分户产权面积。
●补助资金更多:最高补助15万元/台。
市级补助资金拨付程序方面,以前的标准是开工拨一半,完工拨一半。为避免一些电梯烂尾,补助资金难以收回的情况,新政策明确了各区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将上一季度已完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料汇总上报至市住建部门,同时各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此加快补助资金的拨付效率。
市级补助资金拨付标准方面,将2022年市政府有关加装电梯补助资金调整的文件精神补充进新政策,四层至五层住宅按12万元/台;六层及以上层数住宅按15万元/台予以补助。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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