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既有住宅的电梯安装是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核心要务”,也是城市更新和增强服务设施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天津、浙江、广东等地在审批阶段采取了积极措施,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顺利进行。
简化审批过程 加速项目进展
为了简化流程,天津市规定,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需向所在地的区或县级加装电梯主管单位提交申请。主管单位制定具体的服务指南和所需材料清单,并为加装电梯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指定特定的受理窗口。
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精简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的原则,组织多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如果审查同意加装电梯,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代表出具同意加装的通知书;如果不同意,则提供一次性告知书说明原因。
此外,主管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咨询建筑、结构安全、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意见。加装电梯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浙江省杭州市在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对于符合相关条例规定的情形,不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可以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安徽省六安市指出,涉及水电气等管线改造的加装电梯项目,相关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联合审查意见优先处理。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时,应考虑加装电梯的配套需求。
广东省佛山市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协调工作组和联合审查窗口,由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查电梯加装的结构和消防是否合规,出具审查意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审查电梯加装与市政绿地的协调性。
强化设计审核 确保安全质量
为了保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质量,多个城市加强了对施工图等专项设计的审核。
上海市通过房屋安全性论证的方式,严格把控设计施工图的审核,确保结构和消防的安全性。常规项目委托给审图企业进行安全性审查,提高受理能力和效率。
杭州市要求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并由第三方图审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此外,设计单位应对加装电梯的建筑结构及消防设计安全负责。石家庄市提出,设计单位在确认加装电梯可行后,应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考虑加装电梯对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及消防安全的影响,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受影响。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由审查机构按规定进行审查。
出台支持措施 推动项目落地
为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进程,多个城市推出了相应的支持政策。
天津市明确,加装电梯新增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需补缴地价款和相关费用,且不改变原有土地权属。同时,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加装电梯所涉及的体量不纳入建筑间距计算。
石家庄市指出,既有住宅在原有小区用地内加装电梯的,不需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加装的面积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
六安市提出,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财政补贴,以加速这一民生工程的实施。